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4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4〕6号)精神,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意见》(青政发〔2018〕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牢牢把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和提高国家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按照国家、省改革总体部署,科学界定、合理划分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区(市)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市以下政府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将制定实施全市性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依法推动研究制定市级知识产权领域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开展全市性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制定实施区(市)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开展区(市)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确认为区(市)财政事权,由区(市)承担支出责任。
(二)知识产权授权确权。将市级著作权管理部门办理的作品登记,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三)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将全市性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促进和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监督管理,全市性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向国外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登记,结合全市重点产业发展开展专利导航,全市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市级著作权管理部门办理的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备案,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区(市)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促进和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监督管理,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结合产业发展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确认为区(市)财政事权,由区(市)承担支出责任。
(四)知识产权保护。将全市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法制体系建设、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评价和绩效监督,全市性知识产权执法、快速协同保护、维权援助,未列入中央、省级财政事权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当事人一方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被请求人所在地不在本市同一区(市)的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重大、复杂或者有较大影响的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技术出口中涉及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对外转让审查,跨区(市)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推进,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区(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评价和绩效监督,知识产权执法、快速协同保护、维权援助,未列入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事权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推进,确认为区(市)财政事权,由区(市)承担支出责任。
(五)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将全市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在全市的传播利用和融合应用,全市性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安全防护,全市性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区(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在本地区的传播利用和融合应用,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安全防护,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确认为区(市)财政事权,由区(市)承担支出责任。
(六)知识产权涉外工作。将市级层面与外国地方政府和地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参与上合组织、金砖国家、中美欧日韩、中国一东盟等多边知识产权合作,与各方开展政策和业务规则交流等,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区(市)层面与外国地方政府和地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确认为区(市)财政事权,由区(市)承担支出责任。
(七)知识产权领域其他事项。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普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学科、学院、学位建设,与港澳台地区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等事项,分别确认为市级或区(市)财政事权,由市级与区(市)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其中,市级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区(市)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确认为区(市)财政事权,由区(市)承担支出责任。
知识产权领域其他未列事项,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事项特点具体确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三、保障措施
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统筹做好预算安排,严格落实支出责任,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提高知识产权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要做好划分改革与知识产权领域重大改革有机衔接,适时修订完善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形成良性互动、协同推进的局面,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