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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学科技园会议室管理规定

青岛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会议室管理规定

(试行)

 

 一、会议室由综合部负责管理、使用登记与调度、设备维护等相关事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不得擅自挪用会议室多媒体设备和桌椅等物品。

 二、会议室实行提前预约制度。为避免会议发生冲突,相关人员(部门)使用会议室,须提前一天通知综合部,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表》,以便统一安排。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需用会议室时,要及时向综合部提出申请并在会后进行补办相关登记。

 三、各部门申请使用会议室时,需明确使用时间、参加会议人数等,如有需综合部协办的事项请提前注明,综合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工作的的准备工作。如需使用会议室的设备,应提前向综合部说明,以便提前准备,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四、如遇会议之间发生冲突,要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上级会议优先于部门会议,部门会议之间本着重要、紧急优先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

 五、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施,保持会议室清洁。用后应及时整理:检查安全(电源),关好窗、空调,收拾好卫生,锁好门,将钥匙交还综合部。

 六、开会期间,请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自觉保持卫生,禁止吸烟,禁止乱扔纸屑,尽量保持室内清洁。

 七、会议结束后,使用人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关闭会议室内各种电器设备的电源,特别注意必须等待投影仪散热,指示灯变红后方可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相关人员及时整理会议场地,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公务损坏及时报至综合部,及时维修,确保其他会议的准时进行。安全责任人为申请者所属部门负责人。

 八、与会人员要爱护会议室内的公共设施,损坏赔偿,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综合部同意不得将会议室的各种设施拿出会议室或转做他用。

 九、会议室日常保洁工作由物业部门于每天早晨上班前完成。会议室活动结束后,由办会部门对会议室进行清扫和整理,将移动的桌椅及时放回原位,以方便下次会议使用。

    十、学校内部各单位如需使用科技园会议室,须按规定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经学校办公室批准后,免费使用。

    十一、会议室在满足学校、公司部门使用前提下,可以有偿出租。出租事宜由综合部负责管理,出租前综合部要与相关使用单位签订出租合同,按合同约定金额由财务部负责收取费用,由综合部协调相关人员提供会议服务工作。收费标准(暂定):三楼多功能厅3000元/天,2000元/半天;五楼大会议室1500元/天,800元/半天;五楼小会议室800元/天,500元/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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